近日,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 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具体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以月工资标准3000元为例,基数为21.75,计算方法为:3倍日工资=3000÷21.75×300%≈413元,2倍日工资=3000÷21.75×200%≈275,也就说如果你春节不放假全部加班的话,413*4 275*4=8天时间你可以拿到2752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