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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招录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法官助理12名

来源:睢宁人才招聘网_睢宁招聘网_睢宁人才网_睢宁求职网 时间:2021-11-05 作者:睢宁人才招聘网_睢宁招聘网_睢宁人才网_睢宁求职网 浏览量:

近日,徐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正式公布。其中睢宁法院招录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法官助理12名,点击下图放大查看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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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 日9∶00至11月10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11日16∶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24∶00

5.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一个考区参加笔试。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报考者原则上选择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不受考位限制;选择其他考区的,考位有数量限制,先选先得(以缴费成功为准),选完即止。

2.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2021年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三、关于我们

睢宁县人民法院是一个充满朝气和现代化气息的基层法院。法院内设立案、刑事、民事、执行、少年家事等11个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下辖李集、魏集、凌城、王集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和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巡回审判法庭。

睢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型、智慧型、廉洁型法院"的目标,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统筹推进执法办案、司法为民、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审判质量效率、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扫黑除恶、执行攻坚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年受理案件近20000件,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直播法院、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有全省先进集体执行局等8个部门和徐州最美法官等27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全国不同层级法院前来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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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章内容

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制定本简章。

1.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须具备2022年度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 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三)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四)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报考法官助理的,配偶、父母、子女未担任拟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未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考录程序和方法

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程序和办法与全省考录公务员相同。详见《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和入职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法官助理,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所在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职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如要选任法官、检察官,可以参加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并在基层院任职。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初任法官、检察官须从符合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要求本科应当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级制度,按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

4.纪律与监督

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025)83785521

省人民检察院:(025)83798096

省公务员局:(025)83395725

五、联系我们

如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6-803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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