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委托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
(一)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热爱残疾人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保密意识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与违规信访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需全程佩带口罩,测量体温,报名时需出示最近14日行程码。
2、报名1101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1102和1103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
3、报名地点: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侧)。
4、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
注意事项:
1、招考岗位见(附件2)《公开招聘职位表》,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情况核减相应岗位。
2、考生必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内容为笔试 计算机操作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礼仪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 计算机操作满分50分。其中文字录入25分,WORD、EXCEL操作共计25分。
3、考生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综合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综合测评考试结束后,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会同睢宁县残联理事会划定测评合格分数线,从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测评×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以综合测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总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同时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所有成绩均并列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兑现年底绩效,日常管理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相关规定执行。
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入职后的工作岗位需服从单位调配并在相应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若私自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如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609;0516-67551216;监督举报电话:0516-67031961;(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
附件:相关证明及材料.doc